重点摘要
- 马来西亚没有任何房屋法律赋予订金14天冷静期。第11(2)条条例禁止在买卖合约(SPA)之外收取任何款项。
- 违反1989年条例,根据第13(1)条,可被罚款最高 RM50,000、监禁最长五年,或两者兼施。
- 自 PJD Regency(2021年)案以来,逾期交付赔偿(LAD)从你缴付订金之日起算,而不是从签SPA之日起算。
- 政府正研究购买选择权(OTP)条款,预计2026年底前推出。目前还不是法律。
那笔RM5,000的订金,真的不能退吗?马来西亚的房屋法律没有14天冷静期,而《条例》第11(2)条禁止收取合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款项。
本文说明法律怎么说、14天这个数字从哪里来,以及怎样要回你的钱。
文章后半部分还有给已付或即将付订金的买家的实用贴士。
马来西亚的订金有冷静期吗?
没有。1966年房屋发展(管制与执照)法令及其1989年条例,规管半岛马来西亚持牌发展商出售的新房,里面没有订金冷静期。两者都没有规定14天或30天的取消权。
如果销售代理提到冷静期,那要么是该发展商自己订金表格上的条款,要么是把一项尚未成为法律的建议混为一谈。
法律对订金到底怎么说?
1989年条例第11(2)条规定,任何人,包括作为保管人的一方,都不得收取买卖合约订明以外的任何款项。现行措辞来自2015年的修订,但订金其实自1982年条例起就已被禁止。
法定SPA(有地住宅用 Schedule G,分层单位用 Schedule H)只在签署SPA时才要求缴付房价的头 10%。在这之前收取的款项不在合约之内,所以收取本身就违反规定。
违反条例属于第13(1)条下的罪行,可被罚款最高 RM50,000、监禁最长五年,或两者兼施。全国购屋者协会(HBA)说,据它所知,没有因订金而被检控的报道案例,但法律风险在发展商身上,不在你身上。
14天这个数字从哪里来?
它来自 HBA 一项将订金合法化并加以管制的建议,HBA 名誉秘书长拿督 Chang Kim Loong 在2026年5月的 EdgeProp 上再次阐述。按这项建议:
- 订金上限为 RM5,000 或房价的 1%,以较低者为准。
- 买家有30天的选择期来决定,如果放弃,不会有罚款或行政费。
- 买家若不接受,可在14天内全额退款,逾期退款须付每年 10% 的利息。
- 这笔钱要放进项目户口内的信托基金(fidelity fund)。
政府也在朝类似方向走。房屋部长 Nga Kor Ming 在2026年5月表示,部门正在研究在拟议的产业发展法案(Property Development Bill)中加入购买选择权(OTP)条款,让买家和发展商在签署SPA之前可以撤回。
RinggitPlus 在2026年8月报道,部门预计在2026年底前推出 OTP。在它通过并生效之前,它不给你任何权利。
订金日期为什么日后会有影响?
在2021年1月19日判决的 PJD Regency Sdn Bhd v 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 案中,一名买家在2013年1月16日为 You Vista 的一个单位缴付 RM10,000 订金,并在2013年3月21日签署SPA。
联邦法院由时任首席大法官 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 主审,裁定逾期交付赔偿(liquidated ascertained damages,LAD)的交付期限,从订金缴付日起算,而不是从SPA日期起算。订金阶段也算在你受保护的购买过程之内。
用真实数字来看
假设你在2023年3月1日为一个 RM600,000 的公寓缴付 RM5,000 订金,并在2023年5月1日签署SPA。Schedule H 给发展商36个月交付,LAD 为每年房价的 10%,按日计算。
依照 PJD Regency,这36个月从2023年3月1日起算,所以应在2026年3月1日前交付。如果你在2026年9月1日拿到钥匙,发展商要赔你约六个月的 LAD:RM600,000 x 10% 是每年 RM60,000,所以大约 RM30,000。
若从SPA日期起算,就只有约四个月,即 RM20,000。在这个例子里,你的订金收据值大约 RM10,000,所以要保留好。按 HBA 建议的上限,这个公寓的订金是 RM5,000,因为 1% 是 RM6,000。
怎样要回订金?
- 1写信给发展商:以电邮和信函要求全额退款,引用第11(2)条条例,并附上你的收据。
- 2设定期限:给一个明确的日期,例如14天,并保留你寄出的所有文件副本。
- 3向仲裁庭申诉:房屋与分层管理仲裁庭(Tribunal Perumahan dan Pengurusan Strata,TPPS)的购屋者索偿组受理最高 RM50,000 的索偿,申请费从 RM10 起。
- 4必要时用小额索偿:个人提出的最高 RM5,000 索偿,可以走推事庭(Magistrates' Court)的小额索偿程序,不准聘请律师。
仲裁庭的管辖范围涵盖因SPA或与持牌发展商「先前交易」(previous dealing)而起的索偿,所以在签SPA之前缴付的订金,仍可能符合资格。仲裁庭的目标是在60天内作出裁决,无视裁决属于罪行。
缴付或追讨订金,有哪些最好的贴士?
保护你的钱的七个做法:
- 1保留每一张收据。 根据2021年1月判决的 PJD Regency 案,订金日期会算入LAD的计算。
- 2先要求书面列明条款。 付款之前,先拿到金额、是否可退以及何时退的书面说明。
- 3用银行转账。 转入发展商自己的账户,这样有清楚的记录。
- 4写信给发展商。 要求全额退款,引用第11(2)条,并附上收据。
- 5订下期限。 给出明确的日期,例如14天,并保留你发出的所有文件副本。
- 6向 TPPS 提出申请。 它受理最高RM50,000的索赔,申请费RM10起,目标在60天内作出裁决。
- 7小额用小额索赔。 个人最高RM5,000的索赔,可以上治安法庭,该处不允许律师出庭。
总结
马来西亚没有给你订金冷静期,因为法律根本不允许发展商在签SPA之前收取订金。要求退款的依据是第11(2)条条例,而不是某个期限。
如果你已经付了订金又想退出,现在就写信给发展商,并保留所有收据。如果他们拒绝,TPPS 或小额索偿法庭是成本低的起点。
常见问题
马来西亚的订金可以退吗?
对于持牌发展商的新房,法律禁止在SPA之外收取任何款项,所以你有充分理由要求退款。请以书面提出要求,如果发展商拒绝,再向 TPPS 或小额索偿法庭申诉。
在马来西亚买房有冷静期吗?
根据《房屋发展法令》,新房没有。30天选择期和14天退款是 HBA 的建议,政府的购买选择权(OTP)条款还在为一项新法律而研究。
发展商可以没收我的订金吗?
订金表格里的没收条款站不稳,因为第11(2)条条例禁止在法定SPA之外收取款项。不过发展商在实践中仍会拒绝退款,所以要保留付款证明,并以书面据理力争。
追回订金,你的最佳贴士是什么?
保留每一张收据,并写信给发展商,引用第11(2)条。订下明确期限,例如14天。如果对方拒绝,最高RM50,000的索赔可向 TPPS 申请,最高RM5,000则可走治安法庭的小额索赔。
我有多长时间提出购屋者索偿?
一般要在竣工与合规证书(CCC)发出后、瑕疵责任期届满后,或SPA在CCC之前终止后的12个月内提出。索偿由 TPPS 购屋者索偿组受理,最高 RM50,000。如果你只付了订金,请向仲裁庭问清楚适用哪一个日期。

